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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检查] 怀孕期间大概要做几次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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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14: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大家怀孕期间产科检查要做几次B超?每次目的是什么?建议第几周做?我听说多做不好.如第一次:确认正常怀孕第几周第二次:唐氏筛选第几周?第三次:肢体筛选第几周?第4次:面部第几周?可以把面部与肢体筛选合并一会儿做吗?
  回答:孕期“B超”查什么
  B超是产前检查的一个项目,孕妈咪怀孕5周就可以开始做B超检查了,此时通过B超,可以观察妊娠部位是否正常(排除宫外孕),胚胎是否存活。
  在怀孕的第13周之后,B超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胎儿的头颅、躯干、心、肺、肝、脾、胃、肾、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况,通过测量所得的数据,估计胎儿发育情况,还能确定有胎位及胎盘位置,评价胎盘功能,选择分娩方式。
  异位妊娠:B超可帮忙释疑
  如作怀孕早期阴道流血者,B超可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
  怀孕中后期发生阴道流血者,可以确定自己前置胎盘及前置的类型,或者是否存在胎盘早剥的现象。
  对于子宫异常增大的孕妇,可以确定羊水过多还是多胎妊娠,还能观察胎儿有无畸形。
  若怀疑有染色体异常的遗传病胎儿,可在B超中抽取少量绒毛组织,宫内脐血或羊水,再进一步作遗传学检查。这项工作有优生价值。
  B超还能观察性别。但要注意的是,不应有性别偏爱而造成人类性别比例失调。
  整个孕期需做几次B超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并非是绝对的,需视孕妇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至少得做三次B超。
  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3、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误区:B超检查多多益善
  有些孕妇说,既然B超很安全,对母婴无不良影响,那么多做几次检查又何妨?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产科医师也主张孕妇不要过多做B超。澳大利亚有位名叫劳伦斯的产科教授指出:利用B超对孕妇作定期检查,不利于胎儿的健康生长。他将在怀孕期间做过五次以上B超检查的孕妇与已经做过三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劳伦斯教授调查了2800名孕妇后证实,多次B超检查并不影响孕妇的健康,但是,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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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15: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要作几次B超,则需听从医生意见就可以了,不必有过多的顾虑。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谢谢学长的答案,很全面,不仅解决了我得一问,也让我对B超有了更深的了解!
  孕期“B超”查什么
  B超是产前检查的一个项目,孕妈咪怀孕5周就可以开始做B超检查了,此时通过B超,可以观察妊娠部位是否正常(排除宫外孕),胚胎是否存活。
  在怀孕的第13周之后,B超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胎儿的头颅、躯干、心、肺、肝、脾、胃、肾、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况,通过测量所得的数据,估计胎儿发育情况,还能确定有胎位及胎盘位置,评价胎盘功能,选择分娩方式。
  异位妊娠:B超可帮忙释疑
  如作怀孕早期阴道流血者,B超可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
  怀孕中后期发生阴道流血者,可以确定自己前置胎盘及前置的类型,或者是否存在胎盘早剥的现象。
  对于子宫异常增大的孕妇,可以确定羊水过多还是多胎妊娠,还能观察胎儿有无畸形。
  若怀疑有染色体异常的遗传病胎儿,可在B超中抽取少量绒毛组织,宫内脐血或羊水,再进一步作遗传学检查。这项工作有优生价值。
  B超还能观察性别。但要注意的是,不应有性别偏爱而造成人类性别比例失调。
  整个孕期需做几次B超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并非是绝对的,需视孕妇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至少得做三次B超。
  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
  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3、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误区:B超检查多多益善
  有些孕妇说,既然B超很安全,对母婴无不良影响,那么多做几次检查又何妨?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产科医师也主张孕妇不要过多做B超。澳大利亚有位名叫劳伦斯的产科教授指出:利用B超对孕妇作定期检查,不利于胎儿的健康生长。他将在怀孕期间做过五次以上B超检查的孕妇与已经做过三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劳伦斯教授调查了2800名孕妇后证实,多次B超检查并不影响孕妇的健康,但是,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要作几次B超,则需听从医生意见就可以了,不必有过多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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