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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孩子在跟前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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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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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4: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否应该放宽入学条件的问题最近引起多方关注。绝大多数评论者的视角,明显集中于公共管理,以及6周岁线是否会影响儿童的学习,而往往忽略什么是童年的乐趣,什么是童年的幸福。
  中国的传统,历来注重早慧。不过这种传统,与其说出于尊重知识,莫如说迫于无奈,是一种相当功利化的选择。慧者,不能作聪明讲,而应解释为参与标准化考试的能力。即整个社会是“利出一孔”的,除了做官,劳动者被普遍地歧视,在经济上被歧视,劳动换不回与劳动价值相匹配的报酬,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对公共事务及个人事务的发言权。对于普通人家,通向官场的路径,基本只剩下科举一条路。新中国建立后,在计划经济时代,参加高考,还在民间形容为“跳农门”、“找铁饭碗”。至于这样的早慧模式,是否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本是无暇顾及的。
  今时今日,还多了一种无奈,即父母亲工作繁忙,不得不早早把孩子送进幼儿园里去。
  传统和现实决定了,谈论童年的乐趣、童年的幸福,首先是在公共管理角度上,尽可能保证天下的孩子以及他们的父母有追求童年乐趣、童年幸福的资格。要努力使整个社会从单一价值追求的束缚中挣脱出去,实现“万类霜天竞自由”般的多元化社会结构,通过对法律法规、典章制度体系实施的改革改进,保证任何一个群体在个人事务以至公共事务上的平等话语权,不会在政治上受到歧视;通过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保证任何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能够被公平承认,公平地获取到报酬,经济上不歧视,利出多孔而不是“利出一孔”,生存压力就不会那么大,就会更加注重孩子童年的乐趣、童年的幸福,而不是千方百计训练应付标准化考试、在特定的选择过程中脱颖而出的能力,也就不会变态般地追求早慧。
  其次,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应借鉴发达国家做法,通过普发儿童补贴,或者通过延长带薪产假、期间薪酬由财政补贴给用人单位等种种办法,保证天下的儿童及其家长有追求与保证童年乐趣、童年幸福的物资条件。
  在此前提下,就可以对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实施修订,在条文上明确:凡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进入义务教育的学习阶段。参照古今中外的经验,这个年龄界线,确实划得不晚。
  龙应台的散文名篇《目送》中有这样的感慨:“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从这个角度上想开去,孩子不能稍早几天入学,不仅不会影响他未来的发展,而且是上天对家庭的恩赐,意味着在“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之前,有更多朝夕相处的时光。珍惜这童年,珍惜这缘分,珍惜这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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