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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政法机关定向招考3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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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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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2: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3日,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布了《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此次政法干警招录,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顺利毕业者将进入我省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试点工作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按报考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办理录用公务员手续。其在定向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为: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期满方可交流。
          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四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2011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343人,其中法院系统50人,检察院系统16人,公安系统257人,司法系统20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我省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2011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人员。
          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22.com (92.59 KB, 下载次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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