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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重新划分小升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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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2: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辽宁省锦州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局直初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并重新划分了市直初中学区。今年的小升初登记方式有所改变,尝试“一登到底”模式。
          记者从辽宁省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获悉,小升初的登记采取“一登到底”的模式,即由各初中组织小学毕业生持住房凭证、户籍(户籍证明与住房凭证的关系),核实入学登记名单,接收入学。一次登记之后仍没有进行登记的,仍到原初中进行登记。
          各区小学负责组织学生携带户口、房本等具有法律效用凭证,以班为单位登记。登记要按照登记表的项目如实登记;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登记凭证不全的不予登记;外来经商打工子女凭原住地户口本、暂住证明、租房协议等登记。
          局直初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在古塔区、凌河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松山新区属局直初中、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
          (二)锦州四中、八中、实验学校、国和小学招生对象
          1.与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居住一处(不含门市房),在2008年5月1日前办理的(2012年入学,办理时间为2009年5月1日前;2013年入学,办理时间为2010年5月1日前;2014年入学,办理时间为2011年5月1日前),具有住房执照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全部合同手续、回迁协议等;户口与住房凭证地址一致,在2011年9月1日前办理的本学区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有两处住房,一处出租,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入学。
          3.与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确实没有单独住房,符合本项第1条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4.父母离异,按判决书随监护人,符合本项第1条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5.现役或转业军人子女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实际居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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