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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要保持心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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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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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2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上升。离婚是悲剧还是喜剧众说纷纭。我们且不说离婚所造成的社会后遗症,单从医学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它是仅次于丧偶的一种社会心理应激原。所以,心理学家认为,离婚无疑是一场危及身心健康的“围城”大“地震”。
  离婚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害是毋庸置疑的。可惜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得到幸福的婚姻。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修复无望的夫妻来说,勉强维持摇摇欲坠的城堡,长期生活在同床异梦的痛楚之中,对身心健康也不利。重要的是在离婚的前前后后要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维护好自身和子女的身心健康。
  首先,离婚的双方都应在思想上抱明智、达观的态度,自觉地遵循良好的道德规范,不得在精神上、肉体上折磨对方,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到好离好散。近年来,平心静气的“协议离婚”悄悄流行,说明人们正力求以一种稳妥、友善的方式来完成离婚这一社会行为,这是进步的表现。
  其次,离婚后,要以一种正确、积极的心态来面对现实,执著地追求事业,可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减轻离婚的痛苦。同时,不可离群索居、整天长吁短叹、难于自拔,而应鼓足勇气、投身到集体中去,以获得集体的关怀和温暖。还可投身到大自然中,旖旎的自然风光能旷达胸怀、欢愉身心,这些都有助于摆脱心灵的痛苦。
  再次,离婚对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的夫妻双方,都是一种解脱,可以重新站到起跑线上去追求高质量的婚姻。这正是离婚自由的存在理由,应当为人们所理解,从而为离婚者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帮助其振作精神,走过这段风雨交加的人生里程。
  为了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不管是在离婚过程中还是离婚之后,双方依旧要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用爱心去抚慰不幸的孩子,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怀和保护,继续培养其对父母双方的感情,训练孩子的自我照顾能力。一旦孩子出现了心理行为不良反应,要及时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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