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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周后,胎儿还可能致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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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20: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妈妈手记:allanjoyce
  怀孕17周后的宝宝是不是基本器官都长好了?17周以后是否还会有引发胎儿畸形的可能?
  专家指导:
  关于胎儿畸形的形成原因,产生条件及如何及时发现有畸形等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是在医界范围内正在研究的课题,迄今为止所得到的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胎儿的正常形态及功能的发育过程是在合子内遗传信息指导下进行的,无论受遗传因素或是环境因素的影响,凡是在发育过程中出现各种错误即可造成异常。
  在关于致畸的报导中也只能说“某些因素可能会致畸,或在多少次妊娠中发生几例有畸形”等等。因此没有一个专家可以答复出“今天发热39℃会不会影响宝宝”?今天我吃过什么什么会不会影响宝宝这样的问题,因为我们必须要尊重客观,尊重科学。
  早某些已经得到各国专家认可的致畸问题中,例如:高龄初产妇(年龄超过35岁)因其卵子在减数分裂中染色体异常分离,就可能会分娩出唐氏畸形儿。据统计在35-40岁的孕妇中每一百个母亲可能出生1-2个唐氏儿(1%-2%)而小于35岁组则每一千个可能出生1.5个(0.15%),由于这一比值远远超过普通年龄组而引起大家注意,但是这也并不代表高龄妇一定会出生畸形儿。
  结合您的问题,胎儿在母体内发育分成二个阶段:1胚胎期(从受孕到孕8周)和2胎儿期(孕9-38周),在胚胎期如果发育过程中出现障碍就可以造成躯体或器官发育的异常,因此也称为致畸敏感期,也就是说在妊娠二个月之内是预防胎儿形态发育异常的重要时期。
  到了胎儿期,孩子还在继续生长,器官也还在发育且其功能不断完善。例如:在妊娠早期胎儿的耳朵结构已发育,但假如听神经细胞发育受障碍也可以导致耳聋。尤其是神经系统分化,发育在妊娠晚期达到高峰,因此在胎儿期也必须防止由于环境污染,药物作用等环境因素引起的胎儿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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