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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与“不公”两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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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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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22: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此,必要的练习是无可厚非的。只是教师应该充分考虑到幼儿身心的承受能力,避免“持久战”。
  第一,枯燥乏味的练习不仅会让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受到了“不公”待遇,更糟糕的是会挫伤孩子的活动积极性。如果教师只是为了达到冬锻指标让孩子反复练习,当然得不到家长的理解。另外,正如李老师所说:“每个孩子能力发展都是有差异的”,要求能力欠佳的孩子通过短期内反复练习达标,本身就是不妥的。当然,如果教师是出于为孩子身体素质的发展考虑,让“动作、体能落后”的孩子加强练习,自然应该另当别论。只是为了取得家长的理解,李老师在为家长解释时应当注意策略。
  第二,向家长解释时,最好避免使用太多负面和太过笼统的词语,如“动作、体能落后于其他孩子”、“没达标的孩子”,这蝗表述家长听来会感觉剌耳,以致不容易接受教师的解释。取而代之,李老师可以针对性较强地说,“拍球时协调性很好,但拍球时手的力度不够,球弹不起来,所以我们在练习改进”或者“拍球时力度挺大,脚位移动再灵活些,能拍得更好”。相信家长听到诸如此类的回答,可能会更为信服,也更乐意配合老师开展工作。
  第三,俗语说“熟能生巧”。无论能力强弱,想熟练地掌握一项技能都离不开反复操练。练习的过程使幼儿在提高技能的同时,也让他们体会到进步的快乐,并且这一过程有助于促进孩子意志品质的培养。因此,必要的练习是无可厚非的。只是教师应该充分考虑到幼儿身心的承受能力,避免“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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