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宪法日”,今天(12月4日)早晨8点,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从四年级11班的教室里就都传出了学生们大声晨读《宪法》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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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教室,看到同学们整齐地坐在座位上,每人手里捧着一本印有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字样的红色读本,认真地朗读着。
“孩子们,今天我们所朗读的宪法,就是我们所要遵循的基本规则,要牢记在心。”田老师告诉孩子们。
据了解,为了迎接首个全国宪法日的到来,该校在本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就为同学们讲解了我国制定宪法日的意义。
该校党委书记冯红称,为了让低年级的孩子对宪法有清晰的认识,他们给孩子们讲解比较熟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他们该法就是根据《宪法》而来。同时利用中午的广播,对所有5个校区的孩子宣读《宪法》的整个条文。
教育部此前发布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宪法日当天举行相应的活动。如中小学要组织开展晨读宪法、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上一节宪法教育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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