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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天地] 国家行使主权的海洋部分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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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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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13: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海是沿海国主权管辖的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相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主权包括领海的海床、底土及其上空。主权国对它领海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排他性管辖权,他国不得侵占或设置任何物件。国际法规定,在一国领海内,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其条件是: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遵守沿海国有关法令,以及国际法有关法则。例如,船通过时不得停泊和抛锚,军舰通过时要遵守沿海国有关通过领海的法律和规定等。1982年通过 (1995年生效) 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线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主权包括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和底土。外国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批准,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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