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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小升初之“阳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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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7: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在辽宁省大连市,热点学校和普通学校所拥有的优秀教师数量相差无几,于是,传统的“择校热”开始变成“择班热”。刚按下“择校”的葫芦,不能再起“择班”的瓢。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9月新学期起,公办学校初中新生一律不准“择班”。主要措施包括:由监察部门对电脑分班进行监督,家长可亲临现场“把关”,班主任由抽签确定、实行双向选择配备课任教师。
          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中小学优秀教师在区域校际间通畅交流已成常态,为全国城区教育均衡化树立了“大连样板”。仅中山区自2005年开始实施教师交流制度以来,就交流了教师655人。无论是不是热点校,各初中学校都确保有一批好教师,这让不少家长不再热衷“择校”,开始瞄上“择班”。
          如何避免“择班”带来的不公平,成了教育的新难题。对此,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对全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全部实行“阳光分班”:除按程序实行电脑分班外,还首次邀请监察部门和家长对分班结果予以监督,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初中学校在拿到分班名册后,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班主任,实行双向选择配备课任教师。分班后,后转入的学生按照班级实际学生数和班序依次安排班级。
          中山区还要求,各初中学校不得按学生学习成绩编排快慢班和重点班,也不得以分层次教学的名义变相分班。学校不得举行择优选拔性考试,不得委托各种社会培训机构为其举行选拔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社会各类考试成绩和捐助作为入学的条件。
          据悉,中山区将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现象出“重拳”,特别是在“择班”方面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会严肃处理。同时,该区对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享受与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对已经在本市购房的家庭子女,依据其居住证和房屋产权证,安排到所在学区就学;对于租房的家庭子女,依据其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按就近原则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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