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升学方式解读——“共建”
“共建”也曾是小升初升学方式的重要途径。然而时至今日,共建饱受诟病。退出历史舞台也许为时不远了吧。共建:何时退出舞台?
共建,是指某些单位通过和一些优质中小学签订协议,在缴纳一定费用后,获得学校为单位员工子女提供入学名额。
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这一做法就在各地中小学中出现,并解决了那些由于工作原因无法照料孩子学习的家长们的后顾之忧。然而时至今日,共建却饱受诟病。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出台后,北京曾有媒体征集百姓意见,共建是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北京一中原校长王晋堂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共建单位可以简单地总结为:要么“来头大”,要么就是财力雄厚,可以给学校赞助款。
小学生参加针对某学校招生考试的培训,被称为“占坑”。有人评价,共建是最大的“占坑”,而且是“集体占坑”。一位家长在一个题为“为什么没有人批评一下共建制度”的帖子后跟帖透露,某所区级重点中学,竟然有62个共建单位。
央视“聚焦小升初”节目中,一位家长提供了一份北京市某区教委布置2009年初中入学工作的会议资料。资料中初中入学方式的第五条是这样规定的:学校可按照相关协议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入学,由各中学按要求上报共建单位协议及共建生名单,并在区教委监察科备案。但对共建生资格认定、数量比例,以及监督方法并无具体表述。
2010年,北京有关部门表示将严格控制共建生数量,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共建单位。但这样的表态并不让人踏实。且不说在某些语境下,“原则上”会演变成什么,更让人疑惑之处在于:原有的共建单位没有一个退出机制,是不是意味着它们还将一直“共建”下去?
笔者认为,如果共建暂时无法完全退出,那么,有关部门有义务定期向社会公示:在北京市所有示范中学中,有多少已经审批具备共建招生资格的学校?这些学校的共建招生名额各有多少?共建单位是哪些?共建单位的名额是依据什么标准分配的?哪些共建是个人掏钱、哪些允许共建单位替个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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