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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龄规定 当避“剖宫产”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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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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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2: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9日,可能创下深圳市今年产科剖宫产率的最高峰。因为这是9月1日开学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深圳市各大医院剖腹产手术率较平日急升50%,掀起分娩高峰,让医护人员筋疲力尽。有医生的微信说:“每年这个时间段都是这狂乱的节奏,大家上演最后的疯狂,手术室如战场。”(9月1日《深圳商报》)
       
          对于孩子上学年龄这一问题,规章制度不能少,但家长意见也同样不能少,一个是宏观调控,一个是微观调整。只强调规章制度,不注重结合实际,规定容易僵化。只让家长决定,没有年龄约束,又容易失去理智,使入学年龄没有规范。
       
          因此,理想的状况是,规章制度给予一个最低标准,然后给家长留下一定的选择空间,比如以6岁为入学指导年龄,而不是硬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可由家长决定,如此一来,剖宫产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天资聪颖的孩子也可以提前入学。这样,入学年龄规定,在趋利的同时,也有望做到避害。
       
          问题在于,家长会不会滥用自由选择权,把不适合上学的孩子过早地送入学校?要相信,最了解孩子的是父母,最疼爱孩子的也是父母,没有哪位父母愿意拔苗助长,若低于指导年龄较多,家长势必会考虑孩子“跟不上”等问题,其选择一定具有足够的理性,也愿意承担选择错误的后果。相信有规定作为保底约束,有家长不失理性的选择,“适龄上学”这一关键前提也有保障。
       
          其实,年满六周岁入学限制,在一些地方已有松动,比如四川省就拟取消这一限定。假如凭空想象不出取消硬性限定所带来的影响,那就不妨进行试点,看看给予家长一定的选择权,是否能起到趋利避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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