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55|回复: 0

[数学下册] 用一位数除三位数商二位数

[复制链接]

28万

主题

28万

帖子

84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48531
发表于 2016-8-16 15: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学内容:教科书第39—40页的例3、例4和“做一做”中的题目,练习十中的第1—3题。
  教学目的: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初步张物除数是一位数的笔算除法法则,会计算一位数除三位数商两位书的笔算除法。
  教具学具准备:教师用第39页例3的挂图,复习用口算卡片,学生用计数板(学生学具卡片第5页)。
  教学过程:
  一、     复习
  1、          教师出事下面的口算卡片,指名口算。
  430+50         700×6          9000-4000      640÷2
  510-30        3000×3          420÷2         420÷6
  指名说一说在口算“420÷2”和“420÷6”时,各是怎样想的。
  2、          让两名学生在黑板上板演“4)56”“7)56”,其他学生在练习本上做,并让学生说说这两道题商写的位置为什么不同。
  二。、新课
  1、          教学例3
  出示例3“计算128÷4”及演示图。
  教师让学生拿出像例3演示图那样已经剪好的计数板,并动手将128个方块平均分成四份。
  教师:谁能说一说求128除以4的商是怎样想的?
  教师:例3中被除数最高位是1个百,1个百除以4,不够商1个百,怎么办?
  由于学生在口算除法中,学过一位数除几百几十的数商是整十数的除法,可以启发学生想出:把1个百看成10个十,与十位上的2个十合并,一共是12个十,12个十除以4得3个十。
  教师:谁能说一说商3个十的3写在商的什么位置?为什么?
  因为12个十除仪4得3个十,所以应在商的十位上写3。
  教师边板演边说明:用除数4去乘3个十,积是12个十,表示被除数中已经分掉的数,写在12下面。12减12得0,表示百位和十位上的数已经分完了,个位上还有8,要落下来继续除。
  教师:谁能说一说各位上落下来的8怎么继续除?商应写在什么位置上?为什么?
  因为8除仪4得2个,所以要把2写在商的个位上。
  2、          做例3下面的“做一做”中的习题。
  先让学生独立做,教师巡视,注意商的第一位数的书写位置和竖式的写法是否正确。然后共同订正,最后总结一下竖式的写法。
  3、          教学例4。
  教师出示“185÷5”让学生做。教师巡视,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订正之后,将185÷5改写成184÷5,让学生自己做。教师巡视,发现问题,给予辅导。
  教师;请同学们观察一下,每次除后余下的数必须比除数小。并想学生说明在横式中余数的书写格式。
  4、          教师引导学生总结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法则。除数是一位数的笔算除法,先从哪一位除起?如果被除数的最高位数比除数小,怎么办?
  教师:每次除得的商写在什么位置上?
  教师:每次除得的余数与除数有什么关系?
  然后,师生一起总结除数是一位数的除法法则:
  A、    从被除数的高位除起,每次用除数先试除被除数的前一位书3,如它比除数小,再试除前两位数;
  B、    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把商写在那一位上面;
  C、    每求出一位商,余下的数必须比除数小。
  接着让学生看书上第40页的法则,并齐读一遍。
  5、          做例4下面“做一做”中的习题。
  先让学生独立做,教师巡视。订正十,抽出一道题,让学生结合计算过程说一说除法法则。
  三、     巩固练习
  做练习十的第1—3题。
  1、          第一题,让学生自己做,并请四名学生板演。教师巡视。订正时,注意纠正学生书写格式及计算步骤上出现的错误。
  2、          第2题,也让学生自己做,教师巡视,发现问题,给予辅导。订正时,结合某一题的计算过程指明说一说除法法则。
  3、          第3题,教师可根据本班的具体情况限定做题时间,教师学时,了解学生做题的速度和正确率。
  四、     小结
  教师:谁能说一说用一位数除的除法法则?(最好让学生齐读书上除法法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6-2 21:31 , Processed in 0.074651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