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9|回复: 0

加分权力上收还是下放 高考体育加分何去何从

[复制链接]

28万

主题

28万

帖子

84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48531
发表于 2016-8-13 16: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12
                                      即使厦门马拉松作弊事件未曾曝光,围绕在高考(论坛)体育加分政策上的议论也不会停止。几乎可以这样形容,体育加分就像一个潜藏的雷区,每当有丑闻被媒体披露,这个话题就会立刻被抛上台面,遭受质疑和非议。
      高考体育加分政策到底该不该取消?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答案,但每个人都有话要说。在高考制度无法摆脱“一考定终身”的命运之下,公平比什么都重要。而层出不穷的体育加分造假丑闻,则让这项政策冲在破坏高考公平的最前线。
      加分政策
      保留还是取消
      不知从何时起,“裸考”这个词开始流行。如果没有机会穿上“加分外衣”,就只能“裸身”踏进高考考场大门,这让很多考生都感受到了危机。于是,体育加分成了许多人眼中的“捷径”。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系主任李天凤直言,中国的优质教育资源有限,为此家长不惜动用各种关系,为孩子能进入更好的高校创造“条件”。
      显然,这是一种不公平竞争,造假行为正在挑战社会的诚信底线。在各方争执中,呼吁废除体育加分政策的声浪异常高涨,既然体育加分已经有悖初衷,何不干脆令行禁止,一劳永逸地遏制不法行为。
      事实上,有些省份已经付诸实践。2004年,陕西省发生“批量造假”二级运动员证事件,从2005年起,陕西省取消了二级运动员高考加分的规定。这一措施当时获得了大多数家长的赞同,也被业内认为“从源头上堵住加分造假,最起码地保住大多数人的公平”。此后几年,湖南、山西、云南等省也先后出台整顿动作,通过收紧加分范围、降低加分幅度等“政策杠杆”,意图化解体育加分过程中的种种弊端。
      不过,另一种声音也依然存在,认为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并不可取。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院长朱华山担心,如果取消加分政策,会不会影响当地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昆明一中体育老师张敏昆则认为,体育加分政策本身并无不公平之处,如果“一刀切”,对体育教学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学生体育锻炼的开展。
      站在政策制定部门的角度,高考体育加分的初衷毕竟是好的,不能因为执行层面出了问题就彻底否定。但很多人对这一说辞并不买账,沈阳回民中学的体育老师和学生家长抱怨,体育加分实行了这么多年,最初的目的并没有实现,反倒助长了舞弊之风。
      加分权力
      上收还是下放
      不管高考体育加分曾引发多少争议,这项政策目前仍旧存在,短期内并无彻底取消的迹象。面对作弊事件,人们在思索:“加分权”的归属是否合理?目前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决思路:权力上收回归教育部和权力下放落实到高校。
      从理论上看,加分权上收可以有效扼杀地方保护主义下的加分特权和钻空子行为,最大限度地防范因体育加分造成的高考不公平现象。但是,这种方式可能会造成“一刀切”,难以顾及各地特色。况且,教育部不可能解决全国所有考生的问题,在操作层面还要依靠地方的力量。
      同样,将加分权下放也是利弊兼存。国外高校录取体育特长生,更多依靠高校的自主考察和检验,考核手段更为灵活务实。目前我国高考改革的趋势就是自主招生。将体育加分权交给高校,其实是将“加分”与高考剥离,尽量避免这种因素对高考公平性的影响。但这又会衍生出另一难题:谁来监督高校?高考体育加分涉及多个主体,一旦“加分权”掌握在关系考录直接利益的一方手中,很可能被某些人群利用,甚至会出现地方高校与招生办之间的直接串通。
      遏制作弊
      曝光还是把关
      争论只是争论,在事实没有改变之前,如何在现有政策体系下规避体育加分作弊现象,才是社会和主管部门面临的最严峻课题。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分作弊毕竟是“暗箱操作”,怕公开、怕监督,曝光会让它无处遁藏。设立体育加分听证会、网上公示资格审批流程等,都是可行措施。
      对于各级主管部门而言,最重要的是要珍视手中权力,从思想上绷紧这根弦,把好高考体育加分的每一道“关口”。规范证书发放,提高审批等级,先在源头上建立一道“防火墙”;执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再在过程中加上一把“锁”。如果把关不严、滥用权力,糟蹋的不仅是国家的优惠政策,更是在损害考生利益、破坏高考公平。
      在存废困局中,高考体育加分该何去何从?只有依法办事、公开公正,才能还政策以“清白”,还社会以诚信,还考生以公平。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10-15 17:25 , Processed in 0.053998 second(s), 14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