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21|回复: 0

时事论据:领空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9954
发表于 2016-8-12 22: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权国家领陆和领海上空的空气空间。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巴黎航空公约》(1919年缔约,1922年生效)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44年缔约)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的空气空间享有绝对主权。国家间的定期民用航空飞行,由有关国家协议可允许按要求飞越其领空或降落其领土。用于军事、海关、警察部门的国家航空器,只有经国家间特别协定或主权国许可才能在其领空飞行或领土降落。侵犯国家领空,就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主权国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国家领空主权限于空气空间的原则,已为国际上所公认,但是领空与外层空间的界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8-6 03:58 , Processed in 0.060530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