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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知识] 千里识途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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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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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13: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秋时,齐桓公出兵追敌,被引进了一个迷谷。管仲说:让老马在前面带路,也许能走出去。齐王叫人挑了几匹老马,走在前头,果然走出迷谷。 为什么老马认识路呢?原来,马的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识别本领很强。马的脸很长,鼻腔很大,并分成两个区。一个嗅区生在鼻腔的后上方,在这个部位,大脑嗅觉神经的末梢星罗棋布,嗅觉神经细胞很多,嗅觉特别发达。另一个呼吸区位于鼻腔的前部,能够分泌粘液,用来防止灰尘、异物进入呼吸道。马经常打响鼻,就是马为了排除鼻腔异物的缘故。它保证呼吸道畅通,使嗅觉保持灵敏。因此,马在呼吸过程中,嗅觉神经细胞不仅能鉴别饲料、水质的好坏,而且具有辨别方向、寻找道路的功能。草原上的马,甚至能通过辨别大气中含有的微量水气,找到数里以外的水源。
  马的耳翼也大,耳部肌肉发达,还可以随意灵活转动,再加上马耳生在马的最高点,可以觉察远方的声音。马的内耳中还有一种特别的“曲折感受器”。根据科学家们试验,这种感受器是一种特殊的“指南针”,能像人的眼睛一样,辨别运动的方向和周围环境中物体远近。
  所以马的听觉很发达,能感觉各种信号,如音量高低、音色、音调等,还能从同类的叫声来区别性别和同伴。因为马对气味和声音的辨别力很强,所以对路途有识别和记忆的本领,能记忆阔别数年的故乡,从数百里外返回原地。 马又是善奔快跑的家畜。马之所以跑得快,还是有了马蹄以后的事。大约6 000 万年前,在今天美洲和欧洲地区,生活着马的祖先,叫始祖马,它身高只有半米左右,每只前脚长着4个脚趾,后脚5个趾。后来,马到了草原,要对付强敌,就要跑得快一点,马的脚趾便退化成了趾,叫做渐新马。再经过3 000万年,马的身高变大,并变成用一个脚趾着地走路,脚上的肉垫发展成蹄,成了现代的骠悍马,叫做真马。经过人类的驯化,在马蹄上钉了蹄铁,防止马蹄过分磨损,因此跑起来特别快,有“千里马”之称。
  马是人类的伙伴和朋友。人们很早就用它来为耕地、运输、战争、游猎、畜牧、娱乐、探险、体育比赛等活动服务。马肉可食用;骨可制胶;马皮可制革;马鬃用作小提琴的弓弦;马粪可用来培养蘑菇等。马的血清还可制破伤风抗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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