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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习的基本方法(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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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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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20: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相结合的方法
    数学学习应是有意义接受学习和有意义发现学,如何使两者互相配合、有机结合,充分 发挥各自和综合的效力这是学习方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接受学习,不论是听系统的讲授,还是以定论的形式给出的教材,都不涉及任何的独立发现。但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处于积极、主动的状态,并非只是单纯的接受,他们总不断地向自己提出问题,如定理是如何发现或产生的,证明的思路是怎样想出来的,中间要攻破哪几个关键的地方。许多数学家都十分强调“应该不只胀到书面上,而且还要看到书背后的东西。”在进行接受学习时,还要增添某些发现学习的万分,从中学习创造、发明的思想和方法,而不仅仅停留在知识的接受上。
    发现学习,是依靠自己对所提供的材料或问题的观察、比较、分析、综合等,独立地了现的解决某问题,从而获得新知识。在解决问题时,要真正理解问题中所涉及的要领、原理、公式、定理和法则,懂得每步操作的意义,以及提出假设、检验假设的目的等。解决问题,总需要联想以往学习过和知识与方法,一时回忆不起来的,还要重新复习,以求进一步理解的应用。有是遇到困难问题,甚至还在查看参考书或请教老师者能解决。可见,这期间也穿插着接受学习。
    数学学习既需要接受学习,以便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前人积累起来的宝贵知识财富,也需要发现学习,以利于思维、培养创造能力。因此,学习要根据自身的年龄、学习能力特点和教学内容的要求,使两者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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