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芜湖市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芜湖新闻网 2016-06-13 10:42:07
2016年芜湖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4月22日,2016年芜湖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出台。根据以区为主、分级管理、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两个一致”优先、严禁择校等原则进行招生,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2016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16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以区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2、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区有公办学位。
3、“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
4、严禁择校的原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
三、招生对象
1、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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