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网 发表于 2016-8-9 12:02:33

省内沈阳中招实行网上录取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办法、成绩查询、录取结果等均公开
          沈阳市2011年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5日进行,至8月上旬结束。7月13日,市招考办就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办法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
          各类信息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
          沈阳市中招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加分及照顾录取信息及招生学校计划等各类信息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通过计算机对全部信息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出《录取新生登记表》、《录取新生审批名册》、《录取通知书》,在录取当天招生学校就能够快捷地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中招录取原则
          中招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市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不予录取。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报考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时不予录取。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设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志愿顺序相同,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条件进行录取。若优先录取照顾条件相同,再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三科成绩之和仍然相同,首先按照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数学单科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政策、办法
          普通高中的统招公费生、民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一分一清的录取办法。即将同一分数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投档,把这一分数的考生档案投完之后,再投下一个分数的考生档案。录取指标到校生时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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