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何以承受“潜伏”监管?
新闻背景渭南高新中学七年级五班多位同学近日反映,两周前班主任老师忽然在班级上宣布,自己和某同学在课堂上说话,被班干部抓住,两人应该各接受一元钱的罚款;同时接受处罚的其他同学或因未完成作业,或因课桌下曾遗留有纸屑,或吵过嘴掐过架。罚款项目都有明码标价,少则一元,多则五元。罚款措施实施以来,同学人人自危,因为说不定何时自己的小动作就被抓住上了黑名单,而且连他们也不清楚,除了班长课代表和学习委员,到底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一位同学告诉记者,自己曾向班主任老师申辩自己所谓的课堂说话是相互交流学习。结果被老师解释为“也许你是无意的,但老师相信干部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位同学不得不“挤出一元早点钱”;“其中一天,全班不到40名学生,罚款数额达36元;实施这种方法以来,全班三分之一同学都被处罚过”。
据了解,这一措施的施行是因为班级成绩不如另外一个班。班主任放权给班长,让其采取措施,只要能把班级搞好,让同学们成绩提高。至于方式方法只要不违反原则,并未做明确规定。至于罚款,班主任表示,班干部曾做过提议,自己认为“不合适”,“这些都是学生私下自己搞的,我根本不知道。”
渭南高新中学政教主任任兴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对待学生错误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坚决不能用罚款来代替。
记者观点
罚款失效,老师如何出招?
为了提高学生成绩,班主任授意班长出台奖优罚劣的“土政策”,目的就是通过经济制裁让学生养成自觉努力学习的好习惯。
这位老师和那些搜集黑名单的同学出发点是毋庸置疑的,且用心良苦,认为只有让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出点血”,挤出早点钱饿其体肤,才会使其痛心疾首,痛改前非,悔恨自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看来好言相劝的苦其心志,罚站面壁的劳其筋骨,应该没有效果,甚至没敢用,总之想达到让学生端正行为,一心苦读书的效果,老师有点豁出去的感觉。我不禁担心,那些学习困难的、性格好动的学生是不是每天要准备相当的资金,才敢进入教室;经济实力不足的学生为筹资罚款会不会想出非常办法;而腰里有两个铜板壮胆,会不会义正言辞的说道,大不了就是几个钱,用钱预支特权的地步。这一政策的实施搞得课堂风声鹤唳,学生人人自危,应该不是老师想看到的吧。让学习成绩的提高沦为一种苦差事,如此下去,学生们的学习乐趣,如何培养?孩子学习生活上存在问题,必定有其原因,否则就不是孩子。家长老师应该认真剖析,针对问题根结,对症治疗,怎能简单来个一刀切。如果罚款失效,还不能把那些问题学生降服,老师不知还有啥良方?
别让孩子误解金钱是万能
关于学生管学生的这种做法我不敢苟同。作为一名家长,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做法虽然有助于督促学生养成自觉、自律的学习生活习惯。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弊大于利。
首先,如果作为一名优秀学生的家长,也就是班干部的家长,我认为这样做的弊端有三:其一,会让孩子把精力放在监视别的学生身上,整天关心别人是否迟到、早退,上课做小动作啊,破坏秩序等……从而忘了自己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二,会将和谐友好的同学关系搞得生疏。会让别人觉得自己没有人情味。其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会让孩子以为金钱是万能的,什么都可以用金钱来替代,甚至从小就灌输了一种金钱是万能的这种观点。
其次,如果作为一名普通学生的家长,就更不敢赞同这种做法了。孩子本来就学习不好,自律性差,可这样一来孩子每一次考不好都会被罚钱,课堂上说一次话也会被罚钱。胆大的也许无所谓,回家向父母要钱也方便。那胆小的学生本来没考好,提心吊胆怕挨家长批,再加上还罚钱,想要不敢要,不要就只能从自己的零用钱里面省,甚至从饭钱里面省。时间长了,学习没学好,身体也搞垮了。
干部的眼睛就一定“雪亮”吗?
近日,渭南市某中学初一班主任为了搞好班级管理,提高班级成绩,创造了“民主管理,权利下放”的奇招。授权班长组织一帮班干部和学生,秘密观察记录“差生”每天的“不良行为”,定期向班主任提供“黑名单”及“精确情报”。班主任则据此对“差生”罚款,再以累积的罚款奖励表现好的学生。为了缴纳罚款,有的“差生”只得将早餐省了,把钱从嘴里抠出来。当“差生”提出申辩时,班主任竟然说“相信干部的眼睛是雪亮的”。
班主任只一味相信班干部,用有色眼镜去看待学生,这本身就说明这个老师对学生不公平。在他看来,“差生”永远差,连品德都有问题,这势必打击一大片。况且,学生之间长时间相互监视和敌对,难免人为造成矛盾和事端,现在的孩子自尊心很强,说不定哪天由此引发出什么乱子出来也未可知。若是如此,也就偏离了教育的初衷。
教育孩子,关键在于正确引导。对待每个孩子,老师都要以欣赏的眼光发现他们,以公平的视角相信他们。在我看来,“相信班干部的眼睛是雪亮的”,其实更是一种专制,连“差生”一点申辩的权利都被强权剥夺,还奢谈什么民主?与其所谓“民主管理”背道而驰。
孩子难管暴露教育症结
当记者质询学校这种所谓奖优罚劣的做法时,学校老师有意无意道出自己的无奈和委屈,有些地方是可以理解的。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的“掌上明珠”,更不用说那些独生子女。说不好管也可能是事实,加之义务教育阶段又不能把学生开除掉,这就给我们学校和老师提出一个新课题。但是,这并不能掩盖这种做法的错误性质。原因有二:第一,那些暗中汇报自己同学的班干部实际上被培养了一种告密的习惯,这是非常可怕的。告密对于一个正常社会都是一种恐怖和威胁。如果让这些学生滋长了如此品质,那么就从根本上改变了素质教育。对于小孩子来说,这些干部也会有趁机学会利用关系学,像成人般一样搞权力寻租。这都是未来社会的威胁。第二,对于那些被罚款的学生来说,他们的人身权、财产权本应受到法律保护,除了公安等执法部门,其他公民和组织都没有罚款的权利。否则就是剥夺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让孩子具有批判性思维,让他们敢于挑战包括老师在内的权威,这才是我们教育的方向,从根本上说,也是我们教育依靠科技兴国的希望所在。否则我们就只能像国际大学校长会议上所说,“中国的教育最少还要落后二十年”。
再无良方不妨多来点尝试
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对于一些问题学生既不能开除,甚至老师和学校都不敢对其说服教育,生怕这些学生做出过激行为,会推作学校老师的责任,以致有些学生到了无人敢管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之下,对其采取罚款这种非常措施,通过罚款,奖优罚劣,使学生有一个明晰的是非标准,让其养成时时自危的好习惯,也不失是一种办法,最起码也是一种管理方法的尝试。也许它没有一定的相关规定支持,我想最起码在某种程度符合我们现阶段的实际需求。我们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对学生不得打骂惩罚,又称对于一些学生可在家长配合下将其送到相关教育机构。这个相关机构主要是指工读学校,可我们的工读学校多数已经名存实亡。那么对于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学生,教育批评已经不能使其痛改前非了,家长对其子女的错误也不以为然,屡教不改这种情况下,学校老师该怎么办?我认为必要的惩戒还是需要的。否则真的会断送有的学生的前途。
我们的教育现状确实存在一些学生让学校很无奈,家长也也感到没办法,这种办法是否有效,现在先不做妄断,施行一段时间。以观后效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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