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严禁补课
日前市教育局出台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严禁补课,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节假日必须依法放假,不准违规组织学生上课。根据规定,普通高中高三毕业班学生双休日可以安排周六半天时间(寄宿学生可以安排一天时间)在校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学习活动一般由学生自己组织,教师可以适当辅导,但禁止有组织地上课。其它节假日,一律不得补课。高三毕业班确实因教育部门的考试等大型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需要补课的,由学校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书面申请(三县所属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由县教育局上报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补课;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批准补课的事由、时间、地点、内容;补习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节假日必须依法放假,不准违规组织学生上课;各学校要规定晚自习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考虑到一些寄宿制学校学生两周回家一次的实际情况,这些学校可在学生不回家的当周星期六,安排学生在校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但禁止有组织地上课。非寄宿制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到校上晚自习。
市教育局还规定,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到校外兼课兼职。对经查实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到校外兼课兼职的,经教育不改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在各类评先评优和教师职务评聘及教师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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